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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说林默这一枪没有使用全力,可他现在的体质,随手一枪都是几千斤力道。

就是一些品质很不错的盔甲,都挡不住他一枪。

然而眼前这个鲜卑人,居然仅凭肉身,就挡住了他这一枪,诡异!

不过恐怖的力量,还是将他从马背上撞飞了出去。

达通辽此刻内心的惊骇程度一点都不比林默差,因为他天生神力,单手举起一匹马跟玩儿似的。单论力量,他从来都没有输过。

可是这一次,他居然被人一枪打落马下。

中枪的后背更是裂开了一道口子,鲜血汩汩的往外流。他感觉,自己的脊柱都要断裂了。

“此人,好恐怖的力量!”

达通辽第一次,感觉到了害怕。

如果这个时候林默要是再补上一枪,他必死无疑。

不过林默并没有这么做,而是充满好奇的打量着达通辽,“能接的住朕一招,说明你的实力不错,回去吧,朕不杀你。”

鲜卑和匈奴一样,都是幅员辽阔,部落繁多。

打下那片土地对如今的大汉而言并非难事,可要统治那片土地比较复杂。

林默的想法是以夷制夷,用鲜卑人去治理鲜卑人。

这一招在匈奴,已经初见成效。

他扶持了几个匈奴部落的首领,改部落为州郡,任命他们为州郡长官。同样的命令,由匈奴人说出来,匈奴人更能接受。

再加上神像的凝聚力,匈奴目前比较安定,没有出现叛乱和迁徙逃亡。

因此林默想着,也扶持一两个鲜卑人,用来统治鲜卑地区。

眼前这人的实力很强,在实力为尊的鲜卑国,他的地位肯定不低。就算没什么地位,也很容易为他打造身份。不像九州,世家门阀的观念根深蒂固,哪怕是最底层的百姓,也只认世家门阀。

所以林默才想要留他一命。

只可惜,达通辽脑袋似乎不太好使,一根筋,没理解林默的良苦用心。

他感觉林默饶他一命,是在侮辱他的实力和人格。

当即跳上马,怒道,“大丈夫不战则已,战则到底,谁要你的怜悯!”

说罢,抡起武器便朝林默扑了过来。

这一次,他使出了看家本领,一柄长刃仿佛能破开空气,虎虎生风。

随着平地卷起劲风,林默竟感觉到了一丝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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